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 2023 年度第五批山西省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国防科工局、太原海关、省地勘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的 规定,经研究,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下达 2023 年度第 5 批共 103 项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2023-05069至 2023-05171)。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
请按照《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省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 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2 年第 41 号)的规定,做好标准的 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
二 、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本计划下达后 12 个月内要提交报批稿,逾期未完成,该项目计划自动终止。
三 、其他
为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本项目计划附件所载明的事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
附件:
2023 年度第 5 批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