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气象局、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知识产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的 规定,经研究,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下达 2023 年度第 6 批共 108 项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2023-06172至 2023-06279)。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
请按照《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省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2 年第 41 号)的规定,做好标准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
二 、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本计划下达后 12 个月内要提交报批稿,逾期未完成,该项目计划自动终止。
三 、其他
为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本项目计划附件所载明的事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
2023 年度第 6 批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doc
2023 年度第 6 批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