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会员及相关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工程领域技术成果水平提升,更加客观、科学地评判业绩成果质量,为学会职称评审提供权威的业绩成果依据,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开展业绩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本次业绩成果鉴定涵盖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工程领域中的各类技术成果、科研项目、标准规范、方法创新、管理创新等业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成果;食品安全工程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的研发与应用成果;
2.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工程相关的科研项目(包括已完成和阶段性成果显著的项目);
3.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工程领域的标准制定、修订成果;
4.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发、改进及应用成果;食品安全工程领域相关生产、防护等仪器设备的研发、改进及应用成果
5.实验室管理模式、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的创新成果;食品安全工程领域生产管理、质量安全管控、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创新成果;
6.其他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的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工程相关业绩成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鉴定的业绩成果需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
2.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或应用价值;
3.完成单位或个人需为学会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非会员单位或个人需先申请加入学会;
4.成果需经过实践应用或验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应用报告、用户反馈、检测报告等)。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
1.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业绩成果鉴定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检验检测报告、技术报告、学术论文、标准文本等;
3.完成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会员证书等);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鉴定程序
1.材料申报: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学会指定办公地址;
2.材料初审: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职称评审业绩成果的基本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退回并说明理由;
3.综合评审:专家根据材料审查、现场鉴定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结合职称评审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形成鉴定意见;该鉴定结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有效业绩证明,并向通过鉴定的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颁发鉴定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1-8332028
电子邮箱:sxsjyjcxh@163.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钢园北路24号
学会官网:www.sxnqi.com
请各有关单位、会员及相关从业人员高度重视此次职称评审业绩成果鉴定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确保成果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