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人员:
为积极响应《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及山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021〕28号)的要求,鉴于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任期已届满,现决定开展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换届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背景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和
有效性,现启动新一届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组建工作,旨在选拔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专家,为职称评审提供专业、公正的评审意见。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需认真履行职责,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能够正确掌握并执行相关政策,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显著业绩。
(四)需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本系列(专业)同级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高一级职称。
特别说明,除本行业领域紧缺人才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纳入评委库;专业技术人才在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委库人选。
三、申报人员专业要求
申报人员的专业应属于环境、食品、农产品、建筑材料、机电、生物工程、医药卫生、化工、司法鉴定、计量技术、特种设备等相关专业的范围。
四、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
五、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应填报《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获奖、业绩材料复印件)一并邮寄至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
六、申报程序
(一)遴选推荐
各单位应按照上述基本条件,积极遴选并推荐具有丰富经验、在本单位或当地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作为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候选人。
(二)材料上报
1、电子信息上报: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对应的电子信息表单。

2、纸质版及扫描件上报:候选人需填写《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获奖、业绩材料复印件)一并邮寄至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往届评委如被推荐,其信息也需重新填报。
(三)组建评委库
学会将在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筛选,最终确定评委库成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1 - 8332028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科祥大厦705室
附件:
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doc
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
2025年3月10日